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為深入貫徹落實“鐵拳”執法亮劍護民行動部署,持續深化特種設備安全領域監管,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,公開發布了第三批典型案例。本次公布的案例聚焦于特種設備銷售環節的違法違規行為,旨在通過以案釋法,警示相關經營者,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。
特種設備,包括鍋爐、壓力容器、電梯、起重機械、客運索道、大型游樂設施等,其質量安全直接關系到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。銷售作為特種設備進入使用環節的關鍵源頭,其合法性、規范性至關重要。此次公布的案例中,主要涉及以下幾類典型違法行為:
一、銷售未取得許可生產的特種設備。 個別銷售單位法律意識淡薄,為追求利潤,擅自銷售未取得國家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所制造的產品。這類設備往往未經嚴格的監督檢驗,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,一旦流入市場并使用,極易引發安全事故。執法部門對此類行為依法予以嚴厲查處,從源頭上杜絕“帶病”設備進入流通領域。
二、銷售國家明令淘汰或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。 部分不法商家將本應報廢拆除或國家已明令禁止使用的老舊、落后設備,經過簡單翻新后,冒充合格產品進行銷售。這些設備技術性能落后,安全保護裝置缺失或失效,風險極高。執法行動對此類“以舊充新”、“以廢充好”的欺詐行為進行了精準打擊。
三、未建立并執行特種設備進貨檢查驗收和銷售記錄制度。 根據《特種設備安全法》規定,特種設備銷售單位應當建立完整的進貨查驗和銷售記錄制度,確保產品可追溯。一些銷售單位管理混亂,制度形同虛設,導致設備來源不清、流向不明,給后續安全監管和責任追究帶來極大困難。執法部門對未履行法定義務的單位依法責令改正并予以處罰。
四、銷售的產品及其安全附件、安全保護裝置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準要求。 例如,銷售的起重機械限位裝置失靈、壓力容器安全閥未按規定校驗、電梯部件以次充好等。這些關鍵安全部件的缺陷,直接削弱了設備的本質安全水平。執法檢查通過專業的技術手段,揭露并懲處了此類危害本質安全的行為。
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,此次典型案例的發布,是“鐵拳”行動向縱深推進的體現。下一步,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將繼續保持高壓態勢,堅持問題導向,緊盯特種設備生產、銷售、使用、檢驗檢測等各環節的風險隱患,加大執法檢查和案件查辦力度。將進一步加強普法宣傳,督促特種設備相關單位嚴格落實安全主體責任,引導社會公眾增強安全意識,共同筑牢特種設備安全防線,切實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和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。